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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1 / 1)

终於连载完毕。

给自己拍拍手,也给各位的大家拍拍手,谢谢你们的支持,让我连载之路不至於太孤单。

这个故事,其实是将近十年前的作品了,虽不完美,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但也是花费时间与心神的创作,所以决定把它重新挖出来,花了一些时间修稿、润饰,也是一项大工程。

我很佩服那些会一再修稿的作者,我呢,总是习惯写完之後,就把它们寄出去,要不就深藏起来,像只鸵鸟一样不愿面对呢。

经过这麽长一段时间,即便是自己的创作,早已忘光光了,所以这次是带着一种看全新故事的心态在修稿的,心理上没那麽排斥了。

但,我仍记得创作这个故事时,我的人生处於莫大的低cha0期,低cha0到我几乎丧失了写作能力。虽说,我人生低cha0期还不少就是。

然後,我的确当了很长一段岁月的写作逃兵,再也不去触碰那些曾经的创作,就因为被退稿、被拒绝,继而全盘否定了自己。

我一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创作的能力,也不确定自己写得好或不好,曾经就只是喜欢、想写。

我喜欢自由自在地书写,x1引有共鸣、能欣赏我、喜欢我文字、作品的读者,後来也没再动过投稿的念头,毕竟,作品的好坏评断就交到了别人手中。

我不会自恋地认为我写的就是好的,但我会因为写我想写的故事,而感到开心满足,这也是创作的初衷吧。

老实说,十几年前,这本稿子我曾经投过稿,但出版社洋洋洒洒列了几项退稿理由,说男主角ai上nv主角太过突兀,说故事平淡没有x1引力,说&…

也许都是对的。

但ai情,它本来就没?有?逻?辑。

所谓的「逻辑」,都是大脑编织出「各种细节」串连起来的自我欺骗。

不然,到底要有多少理由,才足以去ai上一个人呢?

ai情之所以为ai情,就是因为它没有逻辑,不然我应该去写推理才对喂

可以当作我在狡辩。

反正,创作自由万岁!

无论如何,一个月的连载就到这里结束,感谢一路陪伴的大家,真的很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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