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村委会组织法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知识。重点阐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村民自治及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问题,村民自治与政府指导的关系,村民自治与加强农民教育的关系以及如何做好村主任的事情。在谈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出台的过程时,主讲者张印民说:“村组法是针对八亿农民的一个大法,它的产生和出台是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它的贯彻和落实是党的大政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体制改革,村民委员会正式产生,1985年,宪法确定村民委员会为群众性自治组织,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试行法颁布,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这个法,与其他法相比,试行的时间长,遇到的阻力大,取得的收效大。其中争执的焦点和核心是权力问题,过去是任命制,权在乡镇,现在的权在老百姓手里。事实证明,实行了后者有利于农村稳定,有利于农民群众积极性的调动,有利于提高村民参政议政的能力,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在如何当好村主任的议题里,主讲人张印民强调:“村主任必须具有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公正地执法,要学会经营管理,要具有大局观念,有容人的肚量。要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计较个人得失,要牢记公生威,廉生信。”这一切的一切,何佳旺都记下了,他的笔记本一页接一页地翻了过去。
最后讲到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责问题,何佳旺的笔记本里又记下了以下的内容:(一)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二)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三)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村级财务;(四)编制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五)组织村民兴修水利,植树造林,保护植被,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抗洪救灾、森林防火等法定义务;(七)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推广生产实用技术,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八)教育和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和家庭和睦;(九)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十)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议事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十一)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授课完毕,会场又一次响起了掌声。最后,主持人作了简短总结,并要求全县村委会主任把学到的知识带回去,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大会即将结束的那一刻,忽然,有一位村民手提了一个斗大的“冤”字扑到了主席台跟前,扑腾一下跪了下来,并高声大喊:“青天大老爷,我冤枉!我冤枉!”此时,将要退场的领导们感到了莫名其妙,立即责令工作人员询问此事。当然,工作人员是不顾一切地上前劝阻,但却没能把事态平息,反而那位村民喊得更厉害了。这个时候,何佳旺来了,他见是邻乡的一个熟人,赶忙说道:“这是村主任培训会,是民政部门组织的,你有啥事,应该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或者说通过司法途径处理。”那位村民说:“乡政府管不了,打官司我没门道,我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个时候,民政局局长包正民来了,他给喊冤的村民说:“有啥事,给我说吧!”喊冤的村民情绪有所稳定,他看着眼前的局长,泪水夺眶而出。包正民局长立即扶起了他,说:“有啥冤你就说吧!”“我告我们村的村主任,欺压百姓,横行乡里。”喊冤的村民说。“事情真的这么严重吗?”民政局长包正民问。“不信,你看。”喊冤的村民说话间,脱了上衣,露出了红一块紫一块的印痕。民政局局长包正民说:“村主任打人是不对的,说明他不懂法。话又说回来了,村主任为啥要打人,这里的缘由是需要调查的。我们是民政部门,给你救济是可以的,但解决这个事没有这个权力,你还是先回去吧。”那位村民听后说:“我不想咋着,我就是当着大家的面,把我的气掏掏,让大家知道他这个人是个啥人。”在场的村主任们情绪不一,有的表现出了同情和怜悯,有的则鲜明地表示出了反感。其中一位主任说:“现在的政策就是好,群众敢说话了,有地方说话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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