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搬家的话,不算经常。”布鲁斯说,他看上去还没打算吃碗里的东西:“他走南闯北,最长半年不曾出现,最短也十天半个月才回来,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可以确定,至少是不在本县活动。如果没有意外,他最终都会回到那个出租屋……”“有意外的情况呢?”“……”布鲁斯叹了口气:“他太喜欢拾荒和收集旧物了,经常把家里塞得到处都是垃圾,所以通常会房主警告,消停没多久,又故态复萌,再次往家里搬垃圾,以致被赶出家门,这时候,他就会寻找新的房子。”“听起来,”戴安娜说:“像是个有心理疾病的可怜老人。”“所以盲鸦的委托不会是希望我们给这位老人治一治心病吧?”克拉克不确定地问:“如果只有这一件事,也不是不能帮忙……”布鲁斯摇摇头,他颇为讥讽地在心里想到:恐怕不止如此!帮一位拾荒老人清理房间或者清理心灵,是万事屋会接收的活没错——甚至,那三个孩子还经常倒贴钱干这种事,但是,只做这一件事就能换取一个业已灭亡的宇宙种族的信息?天底下没那么多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先接触了看看吧。”布鲁斯耸了耸肩:“他现在住在城东,我找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外出拾荒去了,没能碰上。不过,我们可以明天一起去看看,据附近的人说,他才刚搬过来没多久。”“那就这么办吧。”克拉克说。只是,直到他们吃完,他也没来得及问布鲁斯在不高兴些什么——显而易见的是,他在跟着吃完这一碗戴安娜跟风油管做的酸奶碗后,带着不明显的嫌弃,出门跑步去了。这时候他的情绪要比之前好上太多了。“等等我和你一起。”戴安娜把碗叠到一起,快步走到沙发前,拿起自己的外套。“需要我跟着去吗?”克拉克问。“等会你又饿了怎么办,现在还没天黑,在家呆着吧。”布鲁斯拒绝了他的跟随。他是不是还在记仇我没给他勺子?克拉克啃了一口做酸奶碗剩下的巧克力,感觉自己隐约发现了真相。由于杰森得去和迪克换班蝙蝠侠,提姆因为感冒被拘在家里当后勤,达米安还要兼顾高中学业的同时定期去泰坦帮忙,一时间,柯利福案牵扯出的一系列后续就得布莱雷利自己去收拾了——他原本不太想夔娥和阿尔塔蒙掺和这种有关性犯罪的案子,那太过……恶心。他们还是去给超人和神奇女侠替替班,做点没什么负担的好事为好,没必要非要恶心一下自己。以往他们遇上这类事情,都是快刀斩乱麻地全部先痛打一顿再吊个三天三夜,保证对方瘫着出席法庭。事不关己之人才能以洒脱的方式处理一切然后离去,顶着布鲁斯的脸和身份,无形之间好像也承担起了部分属于他的责任,尽管布莱雷利对享乐没兴趣。谁都知道,他早年努力赚钱主要是为了平账。
“是不是有种富二代突然发现自己要继承产业时的惊慌感?”“比喻不错,但我成为富二代才半年——话说这其中的因果是不是倒置了?”布莱雷利摘下头盔,把机车停靠在一旁。“……话说你跟着来干什么?”史蒂芬妮从高墙下跳下,她的身形灵巧,落地时也悄无声息,像一只野猫,足底生着看不到的肉垫似的:“来帮忙咯?”“你知道我不希望你来的原因和我不希望她来是同一个吧?”“我知道啊。”史蒂芬妮一脸理所当然:“但我不一样,我在哥谭长大。”这句话有什么能构成因果关系的地方吗?似乎有点,但不多。“你在这方面真的很绅士,阿莱,”她把一缕落到前边的金发往帽兜里塞了塞:“不像你那个戴上面罩就不认人的老爹。说起来,还是小葵拜托的,她担心你太累,又担心非要跟过来的话会坏你的事情。”夔娥是可以顺手痛打一下无良的嫖客,超人可不行,超人要是多出现在哥谭超过三个小时,那第二天就非得有一部分人上街游行不可。在一些屁大点事上选择游行,倒也是一种从来只说自己是哥谭人而非美国人的市民们还没彻底脱美的证明。“谁让那谁和那谁靠不住,”布莱雷利张口就给兄弟们造谣,他轻松地笑着,好像不是要去解决点难题,而是去参加派对一样:“很快就能解决……”“那我就跟应该跟着去了,”史蒂芬妮下了个结论:“这样事情会解决得更快。”布莱雷利拗不过她,只能带着她一起——他们还是分头行动。和之前计划好的一样,先有人通风报信,然后恐吓者出场,然后是心怀鬼胎的盟友出现,他们从头到尾只负责挑唆和递情报,完全隐身夜色。“我觉得可以把锅扣给黑面具。”史蒂芬妮蹲在滴水兽上,“反正他的锅挺多了。”“怎么不能是企鹅人?”“也可以吧,虽然他似乎更想找杰的麻烦来着。”……总之,不会有人怀疑到蝙蝠头上,众所周知,蝙蝠只负责重拳出击,很少——搞这种阴谋诡计。不是说他不搞,他的作风不是这一套。话又说回来。史蒂芬妮饶有兴致地想,如果阿莱继承蝙蝠侠的衣钵,那又是什么样的呢?首先,他不是蝙蝠侠的门徒,光这个变量就足够让事情变得有趣起来;其次,他似乎对黑暗适应良好,但他和义警格格不入,不如说,他来当义警怎么看都不搭,他没有义警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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